狠狠敲在他的头上。
最后,阮清歌是赤着脚,走了整整一夜才逃了出来的。
过去的回忆太惨,太痛,阮清歌不愿再想,红着眼道:
“因为想开了,看明白了。”
舅舅那边似是明白了什么,也没有多问,只道:
“好,清歌你记住,你是我阮家的大小姐,就算不靠男人,也能活的很好,不管受了任何委屈,都记得告诉舅舅。”
阮清歌笑着轻嗯一声。
如果不是舅舅提醒她,她都快忘记自己是阮家大小姐了。
她从小就父母早逝,跟着舅舅生活,只不过舅舅家后期搬迁到京都。
阮清歌念旧,舍不得离开海城,便独自一人在海城住下了。
和周砚礼是在大学认识的,当时的周砚礼还是个穷小子,每个月靠卖血给母亲治病。
男人的孝心打动了她,阮清歌总是在暗中帮助他,以为资助者的名义。
阮清歌没有母亲,便把周砚礼的母亲当成自己的,处处照顾。
毕业那年,周砚礼说过够了穷困潦倒的日子,阮清歌便动用了父母曾经给她留下的嫁妆,助男人创业。
最穷的日子,周砚礼一天只能买得起一桶泡面,但他会把面给阮清歌,然后自己喝汤。
男人曾经承诺:“清歌,等我有钱了,我一定会让你过上好日子。”
阮清歌以为自己遇到了真爱,甚至为此拒绝了舅舅给她物色好的相亲对象。
可就在一个月前,周砚礼不仅**了,**对象还是曾经差点**她人的女儿。
还没来得及难过,佣人便急匆匆过来道:“**,江小姐说您母亲留给您的玉镯很好看,给拿走了。”
阮清歌脸色大惊。
为了帮周砚礼创业,她把能卖的东西都卖了,这个玉镯是母亲留给她唯一的遗物。
她冲到卧室,指着她冷冽道:“把玉镯放下!”
江挽月不愿,还高高在上:“砚礼说了,这个家里没有什么东西是我不能动的。”
“不过是个玉镯罢了,我拿了又如何!”
“别说我只是玩玩,就算我摔了它,砚礼也不会苛责我一句。”